政府让建别墅 政府让拆别墅


       京城房地产开发势头突飞猛进,逼近了门头沟区近郊的寂静小山村。

       一纸“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村民们陷入镇政府行政强拆的威逼之下。

       军庄镇东山村荣誉村民张子强、李景兰夫妇“民告官”,能否逃过被强拆的命运?


       华夏早报-灯塔新闻特派记者 齐明利 特约记者 侯俊杰 发自北京

       北京门头沟区军庄镇东山村是一片神奇的土地,远离闹市有着难得的静宜与清新,它曾被赋予很多标签,诸如“香山后院”、“京西古道”、“驴友密道”、“天然氧吧”、“大清贡梨”等等。春来梨花盛开,夏至漫山翠绿,秋收硕果累累,冬季雪浴沐寒,一年四季皆有帝都人无比向往的自然景观。

       政府号召 大力提倡投资者建别墅
 
       熟悉东山村的人都知道,1998年以前,这里还是光秃秃的荒山野岭,当地政府和村民十分犯愁,眼看着千余亩山岭,不但没给村民财富,反而带来黄沙漫天、尘土飞扬。为造福一方百姓,军庄镇政府决定采取招商引资的办法来改造这片不毛之地。为响应政府号召,北京市民张子强和爱人李景兰承包了这里的一片荒山。

       18年以来,荒山变金山,野岭变乐园。正当张子强夫妇分享劳动成果的时候,一纸“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让他们的幸福戛然而止......

       58岁的张子强告诉华夏早报-灯塔新闻,“门头沟区军庄镇人民政府1998年7月发布文件,规划东山村下北沟为经济开发一条沟进行招商引资。我与爱人李景兰于2001年7月与东山村村委会签订了荒山租赁协议,东山村将本村集体土地下北沟227亩荒山租赁给我们,期限为50年。此协议经东山村村民代表签字同意,并报军庄镇政府备案。”

       “协议约定东山村将荒山上未建完的房子一次性转让给我们,并允许投资扩建别墅,开发为农家乐观光园。该协议还约定军庄镇协助办理相关合法手续。当时,我们与东山村代表及军庄镇相关领导一起咨询国家国土资源部门办理建房相关手续(当时军庄镇没有国土管理部门,该部门答复只负责管理国有土地,农村集体土地(荒山)应为农业部的林业代管。因此,我们在村、镇政府时任领导的协助下,在镇林管站办理了相关手续,继而又办理了北京市东山兰台农家乐旅游观光园和北京枣树湾旅游观光园两个营业执照。我们自2001年签订租赁协议后扩建房屋,并于2002年办理营业执照后,在原老房屋的地基上改建别墅,位置没有发生任何变动。”张子强的情绪有些激动,手中不停地晃动着自己的证据材料。

       今年56岁的李景兰,也是东山村荒山的治理者和见证者。她告诉记者,“从2001年开始,我和子强扎根深山,开荒造林,一干就是18年。18年来,为了上山栽树,光家里的三轮车就换了20多辆,轮胎不知换了多少条;家里的䦆头、钢铣不知换了多少茬,胶鞋不知换了多少双。18年来,我们总投入3000多万元,绿化荒山1000多亩,栽下几十个树种,约有上百万棵,这里本来是一座寸草不生的荒山,可今天却是山顶草杏葱葱,山间松树鳞次栉比,山前杨柳成荫,山后果树飘香。山绿了,水秀了,野鸡、山兔、山鸟等珍禽又回来了,村民们的生态意识也随之增强了,我们也算为北京市的生态文明建设作出贡献了吧!”

       说起盖农家乐别墅的事,李景兰气不打一处来。“当时,镇政府领导和村委领导鼓励我们建别墅,同时,明确表态,如果盖别墅和农家乐,可再延续20年合同。所以,我们就投了几百万盖起几栋别墅,况且是在老房的原址上翻盖的,土地性质是农村建设用地。我们在北京市区没有一套房子,当年若把这些钱投入买房收益可想而知,他们让我建我就建,这是响应政府的号召。但是,现在政府又让拆除,这简直是把我们当猴耍!”

       李景兰的话,记者从军庄镇人民政府1998年的文件中得到了印证。该文件第六条指出,“凡租赁征用我镇荒山、荒滩、荒沟进行综合开发,根据地况条件及用途给予地价优惠,使用年限10-50年,住宅、公寓、别墅用地可延长到70年。”

       据记者了解,张子强夫妇热心公益事业,十多年来,资助公益项目浩天救援100多万元,捐资12万元为东山村打井,资助5000元为村里修路,购置音响设备捐给村民,为村里无偿提供数千棵树苗等等。2002年12月,张子强和李景兰被军庄镇人民政府和东山村委授予“荣誉村民”光荣称号,享受与东山村村民同等的各项权利。




以前的东山村荒山。

       程序违法 撤销国土部复议决定书

       2016年11月7日,北京市国土资源局门头沟分局,经核查对李景兰未经批准在军庄镇东山村下北沟12号占地建设别墅之事调查,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并于2017年3月1日作了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李景兰退还非法占用的1929.10平方米土地,并按照每平方米10元的标准处以罚款,罚款金额合计人民币19291元。

       2017年9月25日,国土部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该决定书维持了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决议。

       2017年10月10日,李景兰将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简称被告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告上法庭。

       2017年11月29日,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按照上述规定,被告一应当在作出行政处罚前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要求举行听证、陈述和申辩的权利。但原告当庭陈述被告一在作出处罚前未对其进行告知,被告一在法定期限内提交的证据材料,均不足以证明被告一已经履行处罚告知及听证告知程序,故应视为被告一未对原告进行告知,被告一未进行告知的行为对原告的权利产生了实际影响,被告一的处罚程序违反法定程序,应当予以撤销。”

       另,原告当庭陈述其于2017年5月6日才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且根据被告一在法定期限内提交的证据均无法证明《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时间。故本院认为,被告一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后时隔两个多月才向原告进行送达,该送达程序存在较大瑕疵。

       2017年11月30日,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撤销被告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作出的京规划国土(门)土罚字[2016]第73号《行政处别决定书》。撤销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作出的国土资复议[2017]1743号《行政复议决定书》。

       李景兰是幸运的,张子强却未能幸免。他经营的下北沟11号院也被认定为违法建别墅,处以罚款金额合计人民币24323.2元

       由于张子强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亦未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017年1月10日,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向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申请,拆除下北沟11号院非法占用现状地类为灌木林地部分面积(涉及木质别墅2栋) ,拆除面积合计120.05平方米)。

       经审查,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认为,申请执行人认定的违法事实中涉及占有农用地面积为180.64平方米土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其中占地面积为60.59平方米土地上属于硬化地面。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门头沟区军庄镇东山村下北沟11号院2011年度航片图及现场调查情况显示,该硬化地面上已存在构、建筑物,实际情况与认定事实不符,且申请执行人无法证明构、建筑物的建造时间。

       应当认为,京国土(门头沟)分局罚字【2016】5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属认定事实不清。基于此,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第2项涉及限期拆除在非法占有的土地上建筑物的部分,该院不予准许。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2017年1月20日,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如下:

       不准予强制执行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于二0一六年八月二十九日向张子强作出的京国土(门头沟)分局罚字【2016】5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第2项中涉及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建筑物的部分。

       最后,张子强告诉记者:“我们承包荒山有法可依,建别墅也是镇政府支持让建的。2012年军庄镇已强拆了我的两处房子,至今没给个说法,现在又要强拆我们的家园,让我们真正成了无家可归之人!”




荒山现在绿树成荫。

       政府声音 拆除违章建筑不予赔偿

       6月6日,张子强和李景兰分别看到了贴在门口的《北京市门头沟军庄镇人民政府限期拆除决变书》。该决定书称:“本行政机关责令你于2019年6月11日00时00分前将违法建筑无条件拆除,并接受复查,逾期不拆除的,本行政机关将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据知情人反映,万科等国内知名房企入驻门头沟,使这个近郊的土地炙手可热。欲实施的孟悟之路、香山小镇、梨享山地公园三大主题,将军庄镇打造成北京市首个专业山地运动及家庭目的地、京西休闲度假的引领者。张子强夫妇承包的山林,也将纳入军庄特色小镇的二期规划。

       3月13日下午,门头沟原区委书记张贵林,区委副书记、区长付兆庚一行到军庄镇调研,随后召开工作座谈会。付兆庚指出,万科进驻门头沟对我区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对于历史遗留问题,要依法依规采取正确的方法解决,开发企业要配合政府一同化解矛盾。

       军庄镇发布的网络文章《军庄镇“四强化”全力做好拆违攻坚》一文中显示:一是强化红色党建,做好任务部署。党政主要领导亲自包案、副职领导和包村工作组全部下到拆违第一线开展工作。村居“两委干部包点、包户、包人做工作,做动员。同时统一学习《北京市城乡规划系列条例》,门头沟区拆违控违政策,切实做到红色党建强意识、保稳定、立标杆。二是强化宣传引导,做好维稳管控。镇包村干部组织召开村居两委干部、党员和村民代表座谈动员会,讲清形势政策,明确任务部署;并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宣传先进典型,及时化解矛盾隐患。同时,做好东山别墅区户主的思想工作,达到平稳管控,不引发新的社会问题......

       记者从北京市门头沟城管执法局了解到,今年第一季度,门头沟共拆除违法建设783处,拆除面积22.6万平方米,腾退占地面积40余万平方米,提前三个季度完成全年20万平方米的市级拆违任务。

       今年4月,门头沟区开展了拆违“70天大会战”行动。截止目前,门头沟区已拆除违法建设3548处,涉及建筑面积35.8万平米。

       针对张子强和李景兰反映的情况,6月6日上午10时,记者电话采访了军庄镇高建光镇长----

       记者:“喂,高镇长你好。”

       高镇长:“你好,哪位啊?”

       记者:“我是华夏早报的记者。”

       高镇长:“你有什么事啊?”

       记者:“军庄镇东山村李景兰和张子强,向我们反映他们的别墅要被拆除,向你了解下相关情况。”

       高镇长:“你问这个事是什么意思啊?目的是什么啊?”

       记者:“我的目的是求证一下,他们反映情况的真相。”

       高镇长:“违建,纯粹的违建,按照北京市的相关文件要求,所有的违建必须要拆除的!”

       记者:“我想问一下你的拆除法律手续都全吧?”

       高镇长:“国土都出了手续的,肯定是全的啊!他们就是违建的。”

       记者:“另外,李景兰有个行政诉讼,赢了官司,认定政府在程序上违法,你们的程序都走完了吗?”

       高镇长:“很多问题我也没办法给你解释,她这个事我只能给你说是国土都出了手续的违建,别墅都是要拆除的,他们是违建。手续的话,秦岭有一千多栋别墅,那手续怎么算?违建要立即拆除的。她想通过媒体造舆论,这是不对的,你们媒体都要站在正义的一面。首先违建必须要拆除,你什么时候配合拆除,会给你奖励,如果你不按时拆除,奖励我就不给你。”

       记者:“关于赔偿问题,拆除前是否谈妥?”

       高镇长:“她这是违建,属于违法建筑,就不应该有赔偿。只能强制拆除。这件事要是深究,得抓他们,他们毁坏林地,借助以前种树的名义,在人不注意的情况下建成别墅了,在这个过程中,我们是在执法,至于程序是否有问题,这不是问题,可以强制执行,不影响执行。”

       记者:“也就是说你们存在着程序上的法律瑕疵?”

       高镇长:“对对对,但是不影响对她的执行。”

       记者:“当事人反映当年镇政府招商引资,鼓励他们建别墅,现在又要认定违建,政府有没有责任呢?”

       高镇长:“他们说自己有村委、镇政府的章,给人一种美好的,来发展的信号。章是什么?章是让你植树造林的,完了之后先盖一间平房,后来慢慢演变成别墅,这个时候你有手续吗?国家不可能批你啊,他们老是拿一半的手续来说事。在这个过程中,他们在想尽办法,找各种理由扰乱我们的视线,阻碍我们执法,再通过媒体给我们施加压力。如果不是违法建筑的话,咱拆了不就惹大事了吗?”

       记者:“当事人的别墅地带与万科军庄香山小镇项目有关系吧?”

       高镇长:“没关系没关系,军庄的规划里面香山小镇就不在那个规划区域内。军庄镇那个事,他们在想尽办法在阻止这个事。我也可以请记者来曝光这个事,国家的土地就成了你们的私人庄园了,所以我不怕曝光这个事。”

       记者:“门头沟前段因为拆迁引发不少事,你们肯定很严谨的吧?”

       高镇长:“拆迁和拆违还不是一回事,拆迁是为了一个地方要修路啊,要发展啊,对老百姓住宅有个补偿,而这个拆违是违法建设。”

       ......

       6月6日下午4时,军庄镇宣传干部张烁很客气地致电记者,了解相关情况,说区外媒体来采访,他们要向门头沟区委宣传部报备。




图为军庄镇人民政府。

       权威说法 政府应为决策失误埋单

       政府让建别墅,政府让拆别墅。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张子强夫妇,对于这个历史遗留问题应该怎么办呢?6月8日,记者采访了著名法律学者辛平。
  
       他说:“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是最棘手的工作之一,也是基层政府的必修课。既然是历史,说明确有其事,而又成了遗留问题,说明没有彻底摆平。让建别墅让拆别墅,就是情、理、法交织在一起的,剪不断,理还乱。有些问题是法不容情,政府非常理解和同情老百姓的诉求,但却不能公然违反法律和政策;有些问题是情理难容,政府做了承诺无法兑现,即便这个承诺并不符合法律和政策,军庄镇前任领导让当事人盖别墅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也不能因此认定张子强夫妇的诉求是无理取闹。”

       辛平告诉记者:“抛开我国现有立法的种种缺陷不论,就法律滞后于实践的一般特性而言,法律总是有弹性的。语义不明如何解释,宽严尺度如何把握,法律冲突如何取舍,都可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鉴于历史遗好问题常有可归责于政府的事由,处理时尤其要注意换位思考,将心比心。群众利益无小事,久拖不决就是大事了。如果还死抠条文,守可我负百姓,不可法律负我,只会进一步激发民怨 ,恶化事态,这与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背道而驰的。军庄镇政府前期做法在当时可以理解,现在看来严重折损政府的公信力,损失不能仅仅让当事人承担,政府应该为决策失误和乱作为埋单!”

       一旦自己的房屋被认定为违法建筑,就会陷入政府的强拆之中。北京市在明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小明表示,不分青红皂白一律限期拆除,不仅不符合法律规则的确文规定,更不符合法律原则的精神理念。无证与违法的关系,可谓一言难尽。

       因历史遗留原因所导致的违法建筑大量客观存在,简单地将无规划审批手续的房屋一律视为违法建筑予以责令限期拆除,是一种错误、片面的认识,不符合我国国情,更不符合行政行为保障民生的基本目的原则。

       违建认定、处置的法律问题是个极为专业、复杂的,争议性也很大,具体案情具体分析也是十分必要的。从这个角度上讲,任何违建,都不得“随意”限期拆除,而要做到有事实依据,有法律依据,有人文关怀。

       北京大学姜明教授认为:“政府决策拍脑袋,出现违规问题应问责决策人!”

       眼看着限拆的日子紧紧逼近,张子强和李景兰心急如焚。离自己家几百米处挖掘机马达轰鸣,东山村许多村民的房子都被夷为平地,拆除大军已“兵临城下”,他们的家园能会保住吗?政府又会怎样回应他们的诉求?

       华夏早报将继续关注此事,发回最新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