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连莲山镇鞭炮仓库火灾:损失逾百万无人担责

       华夏早报讯(灯塔新闻特约记者 沈淑丽)2018年10月8日下午,辽宁省大连市普兰店区连山镇政府旁一排仓库发生火灾,两个多小时的大火殃及20间房屋,将仓库内价值近百万的家用电器和生产物资尽数烧毁。由于临近仓库内被非法存放了大量鞭炮,导致救援人员无法靠近,致使火灾造成的损失更加惨重。事情过去大半年,受害人的百万损失则是讨要无门。

       火灾引燃违规存放鞭炮烟花

       2018年10月8日下午17点左右,普兰店区莲山街道水门子村一排仓库发生火灾,起火仓与普兰店区莲山街办大楼仅一墙之隔。于女士回忆称,火是从南头经营桑乐太阳能的姜文家后院仓库开始烧起来的,“当时说着火了,我问怎么回事?隔壁姜文的媳妇说是做饭时来前面(店铺里)和别人说话,后面(仓库)着火了。”
       
       记者调查了解到,大火是从南向北沿着仓库开始燃烧,在吞噬了几间日杂和家用电器仓库后,一家鞭炮经销商存放鞭炮的仓库也被点燃。
      
       目击者佟先生称,现场火势很大火光冲天浓烟滚滚,并伴有不间断的爆炸声,炸开的鞭炮烟花崩得到处都是。崩裂四溅的烟花裹挟着瓦片飞溅,停在附近的一些车辆的表面有被崩坏的迹象。
       
       现场监控视频显示,消防人员赶到之后,一位消防战踏查火情后,鞭炮变开始剧烈爆炸,致使消防人员再难以靠近。        
       
       “如果不是仓库里放这么多的鞭炮和烟花,火势不会这么大控制不住,兴许能够救出很多东西来,鞭炮一爆炸没人敢靠前(救援)。”经营家电的于女士告诉记者。
        
       当天的相关视频显示,爆炸的威力巨大,现场硝烟滚滚。一些瓦块和鞭炮碎屑被崩到几十米外的马路上。周围聚聚了大量群众,警方赶到后封锁现场并疏散围观群众。
     
       大火燃烧了大约两个小时,晚上19点左右火情得到控制,大火被扑灭,此次火宅没有人员伤亡。



       被迅速“定义”的火灾
        
       大连市普兰店区消防大队在10月18日出具的普消火认字(2018)第0028号《火灾事故认定书》显示:“起火原因可以排除用火不慎、雷击、遗留火种、不能排除电器线路故障引发火宅。”
      
       让人疑惑的是,普兰店消防大队出具的这份认定书,标明一式玖份,但当事人张吉利收到的却和消防大队档案中的明显不是一个版本,虽然内容完全相同,但送达张吉利的版本上没有机打时间,而消防大队入卷的则有打印时间“二零一九年十月十八日”的字样。
        
       为何会出现“带日期版”和“不带日期版”两份火灾认定书?负责火灾事故认定的普兰店消防大队盛维一称,“电脑打印出来就是这样版本,我们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当事人张某告诉记者,火灾认定书下达后,她们曾去要求复印火灾勘验等资料准备起诉,遭到普兰店消防大队拒绝,其称:“因为你这事特殊,材料还没有补全,我们可以同步进行,勘验基本完事了,刚才也给你看了,还差一些细节。”
      
       勘验没有完成就作出火灾事故认定书?让当事人心惊肉跳的是,普兰店消防大队参与调查人员的一段话:“这个认定正常我们不可能这么快就出来,因为政府这面着急,因为有鞭炮爆炸,安监(部门)害怕,害怕说是安监部门的事,着急证明不是他们的事,所以迁就他们先给出的(认定)。”
      
      究竟是先有勘验还是先有火灾事故认定书? 普兰店区消防大队表示,“我们和任何一方都不存在偏袒的关系,我们作出的认定,事实也是这样的。”
      
       据了解,火灾发生后成立了普兰店莲山街道10.8火灾事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称为“工作组”) ,普兰店消防大队也派员到工作组,这起事故被迅速定性为:“一起普通居民住宅火灾事故。”



       失控的烟花,百万损失无人担责

       记者了解到,普兰店区莲山街道有很多家门市经营烟花爆竹,遇到过年或者重大节日更是堆满路边。多年前这里烟花爆竹存贮在加油站和学校附近就曾被媒体曝光。10.8火灾发生后,这里经营烟花爆竹的门店牌匾都被遮挡和摘下,连橱窗上的红字也被去除和遮挡。

       为什么大量烟花会出现在仓库中?工作组的报告中称,“普兰店莲山意玲烟花爆竹经销处违规将潮湿的烟花爆竹存放在未经审批合格的仓库内。”
       
       究竟这一仓库里存放了多少烟花爆竹?普兰店区应急管理局(原普兰店区安监局)一位副局长称:“因为下雨鞭炮受潮,有2000块钱的烟花爆竹被放到仓库中。”
     
       “只有两千块钱的鞭炮会炸到一两个小时?他们是怎么调查出来的呢?着火之后,这家店的负责人张某组织人员拉走了很多,可不止这些。”火灾目击者告诉记者。
       
       “我们所能做的最终的处罚,就是吊销了他们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普兰店安监局一副局长称。
        
       10.8火灾工作组认定,“居民姜文家存在火灾安全隐患,因电气线路故障导致屋内起火,对火灾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但“不构成失火罪,故不予刑事追究,但需要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赔偿;意玲烟花爆竹经销处违规存放,导致烟花爆竹着火爆炸,事态扩大,增加了负面影响和经济损失,建议不予经营许可和承担部分损失赔偿。
      
       工作组还要求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要认真吸取教训,对大连市公安局普兰店分局莲山派出所、普兰店区莲山街道办事处、普兰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普兰店区消防大队予以批评。
      
       海尔专卖店负责人刘万久告诉记者,这次火灾让他大半辈子的积蓄都化为乌有,刚刚秋季备了五十多万元的货物。记者在其店铺后面烧毁的仓库里看到,液晶电视、洗衣机、空调等小家电被烧毁的残骸,罗叠在一起。妻子于女士告诉记者:“损失70多万。”
     
       损失惨重的还有临近的张吉利的土产日杂商店,他的大部分货物被大火吞噬,估计损失在30万元左右。
     
       据悉,主要责任人姜文曾主张向损失最大的刘万久家赔偿10万元,但被刘万久拒绝。“我几十万的货物,烧得这么惨,进货票据都在这里呢。街道办过完年就散手不管了,就不组织调解了。”
     
       记者就火灾后协调处理联系普兰店区莲山街道办领导于鸿远,其拒绝回答火灾损失和善后、火灾后对区域内烟花爆竹监管等相关问题,“采访要到宣传部。”
     
       记者在火灾现场看到,这场大火烧毁的20间房屋还保持着大火烧过的样子,各种家电及小商品残骸到处都是。火灾究竟造成了多少损失,奇怪的是,对于火灾造成的经济损失数额,无论是消防部门还是应急部门还是所在的莲山街道办都三缄其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