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餐具费违规了,那就不该沉默不语

       不少市民外出就餐结账时,会遭遇没有提前告知的餐具费。虽然只是几块钱,却降低了消费体验。10月16日,江苏省南通市民苏敏坦言:“我觉得商家收取餐具费这事儿很不合理。”前不久,她和几个好友到一家土菜馆聚餐,买单时她看到收银小票上标明收取8份餐具费共8元钱。于是,她和商家理论起来,最终商家取消了她的餐具费。有律师表示,收取餐具费属违规行为!(10月17日《江海晚报》)


       几块钱的餐具费,确实不多,能吃得起饭,也能出得起餐具费。而关键问题在于餐具费的收取是不是合法合规的,是不是“香喷喷”的?如果是合法并且合理的,别说是几块钱,就是几十块钱、几百块钱,那也得花。但是,如果是既不合法也不合理且不合情,那就不能惯着。


       餐具费是不是合法合规的?我们来看看权威说法。江苏省南通市市场监管部门的说法是:《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中第三十五条规定,餐饮业经营者应当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餐具,使用集中消毒套装收费餐具的经营者应当同时提供免费餐具供消费者选择;南通市一位律师的说法是:餐饮企业向消费者提供达到国家卫生标准的餐具、纸巾,是餐饮过程中的配套服务项目,同时也是经营者的法定义务和附随义务。向消费者收取餐具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犯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显然,餐具费是违法违规的。那么从情理上能不能说得通呢?餐饮经营者是提供餐饮服务的,而提供餐饮服务,总不能让消费者“用手抓着吃”吧,显然需要提供“装菜的盘”“装汤的碗”“吃饭的筷”,这是“必须的配套服务”。打个比方说,我们到市场上买衣服,那就需要试衣间,试衣间也可以收费?到市场上买鞋子,需要坐在凳子上穿了试试大小,是不是可以收取凳子费?到超市买饮料,是不是需要收取瓶子费?买了一套房子,房子上有门,是不是交了房子的钱,还要交“钥匙费”“开门费”?


       对于消费者而言,需要有较真精神,不合法的费用即便是一分钱也需要较真,而不是“哑巴吃黄连”。对于管理部门而言,需要把法律法规执行到底,正如南通市市场监管部门说的那样:接到的投诉很多,通过调解收取餐具费的经营者都退还了。这里的“被逼退还”虽然值得肯定,可是,是不是还需要主动出击?不能“坐等举报”才“全部退还”,而应该是利用法律法规的威严震慑,让既不合法也不合情的所谓餐具费主动退场。


       既然餐具费违规了,那就不该沉默不语,那就不能总是惯着。别让违规的餐具费吃坏了市场的肚子。即使有言在先,即使明码标价,那也不行。不是几块钱的事,而是权益的事。■郭元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