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擅自拆改户外燃气管线被罚4.5万元

       擅自拆除、改装户外燃气管道,一居民被罚4.5万元;一公司未在“北京市地下管线防护系统”发布施工作业信息,被罚5万元。在北京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中,执法部门查处了多起损坏电力、燃气设施的案件。昨天,两起涉燃气设施典型案例对外曝光。


       4月19日,在大兴区亦庄镇开泰西里小区,亦庄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巡查时发现,居民甘某某在未向燃气公司申请的情况下,擅自拆除、改装户外燃气管道,存在损坏燃气设施行为。依据《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城管执法部门对甘某某处以4.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