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控酒法于11月5日起生效

       华夏早报澳门讯(记者 潘利求)澳门特区政府卫生局5日发布消息称,第6/2023号法律《预防及控制未成年人饮用酒精饮料制度》(下称“控酒法”)于11月5日起正式生效。


       澳门特区政府卫生局副局长郑成业近日在讲解会上表示,特区政府一直关注未成年人饮用酒精饮料的情况,自2003年开始持续对未成年人饮用酒精饮料情况进行监测,其中每5年进行一次的澳门中学生健康行为调查结果显示,未成年人曾饮用酒精饮料的比例由2003年的70.8%上升至2018年的82%。


       郑成业指出,为减少未成年人因饮用酒精饮料而导致健康存在风险或损害,控酒法订定酒精饮料的销售、提供及饮用的限制,同时通过制定酒精饮料广告及促销的限制措施。


       据介绍,新法有关内容规定了在开放予公众使用且不论其所有权的地方内销售、提供及饮用酒精浓度在1.2%以上的饮料的限制,包括:禁止销售、提供及饮用酒精饮料的地点、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或提供酒精饮料、贩售酒精饮料场所应遵守的规范及售卖方式等。此外,就场所须张贴法定标志、酒精饮料的卷标规范、以远距离方式销售或提供酒精饮料应注意的事项等方面也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