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戏弄残疾乞丐,不仅缺德更涉嫌违法

       1月7日,一段南宁一女子戏弄残疾乞丐并抢钱撕碎的视频在网络上引发巨大关注。随后,中山派出所民警称,目前有接到报警,女子精神没有问题,残疾男子对该女子不予追究。(1月7日 后浪视频)


       从视频中我们可以看到,事发当时正处于晚上,一残疾男子跪坐在路边,面前放着一个红色的布袋子,显然是在乞讨。而一身穿白色衣服的年轻女子却去抢夺残疾男子袋子里的钱,并当着他的面将钱撕碎跑走。男子因腿部残疾,行走困难,但仍颤颤巍巍上前去追女子,但女子却对男子挥起了拳头以示恐吓。


       视频的评论区可谓是众说纷纭。部分网友义愤填膺,谴责该女子素质低下,直言要是自己遇见这种事“上去就是一巴掌”。也有部分网友认为该男子有手有脚,尽管有点小残疾,但也不应该沿街乞讨,没什么值得同情的。


       很难相信,在社会日益开放和包容的当下,竟然还有如此言论的出现。且不说该男子的残疾是否严重,是否有独立的能力去赚钱谋生,但他身为一位残疾人,本就属于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即使我们无法伸以援手,也应当给予他足够的理解和尊重,而不是在网络上说风凉话。


       当然,该女子的行为,不仅反映出其低下的素质和道德,还触犯了法律的红线,反映出其法律意识的淡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该女子如果违反了这条法规,就应该受到相应惩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爱护人民币,故意损毁人民币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女子抢夺钱财并撕碎,显然已经对人民币造成了损坏,应当被公安机关教育批评并处以罚款。


       女子戏弄残疾乞丐并抢钱撕碎,是道德的缺失,也是法律意识的淡薄。为了避免今后再次发生此类事件,我们应当积极学习法律知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应当主动学习思想教育,提升思想道德修养,也应当时刻保持一颗良善之心,对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多一些关爱、尊重和理解。█唐鸿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