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离期因下楼活动被开除?过度防疫不可取

       11月8日,肃州中学因高某、张某两名学生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给予其开除学籍(留校察看半年)的处分决定。肃州区教育局经认真研究,认为肃州中学对高某张某两名学生作出开除学籍(留校察看半年)的处分决定不当,已责令肃州中学撤销此处分决定,对以上学生进行批评教育。(11月9日《新京报》)


       据了解,这两名高三学生之所以被处分,是因为在居家隔离期间下楼活动,给当地防疫工作带来了安全风险。当然,居家隔离期间,无论是谁,都应该遵守当地疫情管理规定。但是两个高中生仅仅因为下楼活动,就被处以如此严重的纪律处分,于情于理于法都难以让人信服。虽然在引发舆论争议后,当地已经撤销了处分决定,但其中反映出来的问题仍值得反思。假若没有舆论的关注,这两名同学的档案上就一直要有这样的黑点吗?学校给出的处分于法有据吗?


       教育部2021年3月1日起施行《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里有非常详细的规定,而只有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经多次教育惩戒仍不改正的学生,学校才可以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或者留校察看的纪律处分。高中阶段学生,可以给予开除学籍的纪律处分。开除学籍是中学生纪律处分最严格的一档,关乎学生一生的命运,但从通报来看,涉事学生只是下楼活动,对连续28天本土零新增的酒泉市来说,风险似乎很小。如果仅仅因为存在风险因素,就被处以严厉处罚,学校和教育部应当反思并认真改正问题。


       此外,被开除的是两名高三学生,离高考仅剩七个月,正值关键时刻。假如这一处分决定没有引起舆论,教育部没有调查修改,那这两个学生心灰意冷又或是愤怒而导致的后果不堪设想。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应以教育为主、惩戒为辅。况且高三学生压力大,又逢居家隔离,想下楼活动应是人之常情。学校要做的也应该是让学生们做好防护,认识到遵守防疫规定的重要性。即便学生犯了错,也应该通过教育让他们认识到错误,而不是如此不近人情地开除学生。


       这一事件发生的本质还是过度防疫的表现。教育部曾再次强调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防止防疫过度、层层加码。包括学校在内的整个教育系统,更应该认识到,防疫的根本目的是为了维护学生的权益,保护学生们的身心健康。疫情的常态化是人人都不想看到的局面,但过度防疫只会让平民百姓更加心寒。各级地市在防疫措施中都应把握好防疫的尺度,勿让过度防疫加重疫情影响。█沈续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