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居中国首位

       记者18日从浙江省统计局获悉,2021年,浙江城乡居民收入比1.94,比上年缩小0.02,相当于农村居民收入多增加300元(人民币,下同)左右,城乡居民收入比连续9年呈缩小态势,其共同富裕三大核心目标之一的缩小城乡差距取得实质性成效。


       浙江农村发展水平长期居中国前列。截至2020年,该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已连续36年居中国省区首位;当年浙江城乡居民收入比1993年以来首次小于2。


       数据显示,2021年,该省全体及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57541元、68487元和35247元,比上年名义增长9.8%、9.2%和10.4%。该省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16491元,比上年增长14.8%。


       山区26县原是浙江省26个欠发达县,也是目前浙江推动均衡发展、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共同富裕的重点。


       去年前三季度,该省山区26县全体、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30792元、40357元和20125元,同比增长12.5%、11.3%和12.2%,增速比全省高1.1、0.3和0.6个百分点,比全国高2.1、1.8和0.6个百分点。


       推动城乡均衡发展,浙江亦明确将持续发力。如今年该省政府工作报告指出,2022年,浙江将在“扩中”“提低”改革中,聚焦低收入农户、进城务工人员等提低重点群体,探索制定针对性增收激励政策,进一步激发增收积极性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