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客户被打成植物人 警方被指作冤假错案

        452天,颜海瑞每天用指头拨算着日子,一天又一天。

        看着一旁躺在病床上,插著呼吸机的丈夫林执,她希望这只是一场噩梦,梦醒了,就能回到以前幸福而温暖的家。
 
        2016年4月25日,那天,是噩梦的开始。
   
        凌晨2点,颜海瑞跟去机场接客户的丈夫通了个电话,叮嘱他开车注意安全,会帮他守门。一个小时以后,人是等回来了,但林执没能再开口说过一句话。
   
        后来她才得知,林执在回来的路上跟人发生了冲突。
   
        报警、侦查、公诉,本是一件事实清晰的刑事案件,然而,林执的外甥卢喜却在此过程中发现了诸多疑点,“证据造假,卷宗里很多原件与复印件存在明显区别。”经他再三确认后,附在卷宗后的法医鉴定及卷宗材料均存在人为疏漏和错误,因此卢喜代替舅舅,开始了一场漫长的投诉路。

        《华夏早报》记者阳杨 报道


        接客户回程与他人发生冲突遭打
   
        广州,骄阳似火。
   
        在市郊的友好医院病房里,一夜没睡的颜海瑞吃力地帮丈夫林执翻动著身子、敲背。这样的动作,需每两个小时进行一次。
   
        这是一间十几个平方的病房,除了林执的病床以外,还摆放著两张双人床和一排柜子。柜子上摆放著些许餐具,锅里剩著颜海瑞凌晨为丈夫熬煮的流食。
   
        自林执出事之后,家里原本的积蓄都花费在治疗上,包括在广州市仅有的一套住房。三个小孩不上课的时候,一家五口人都挤在这间病房里。
   
        丈夫林执是一个很贴心的人,在颜海瑞心里,他对父母孝顺,对子女宠爱,“有他在,家里的大小事我都不用操心。”回忆起曾经的小幸福,她泪流不止。
   
        2016年4月25日晚,林执告诉颜海瑞,凌晨一点要去机场接客户。接近2点的时候,颜海瑞跟林执通了个电话,得知他已经接完客户在回来的路上,便叮嘱其开车小心。凌晨3点多,林执回家。但颜海瑞却发现丈夫进门后很不对劲,“感觉他不舒服,问他也不说话,我扶他到沙发上休息,不多会他就不省人事了。”颜海瑞赶紧打电话给亲戚,将林执送往医院。“推进ICU后,就没有出来了。”
   
        据当日林执接的客户牛志玉回忆,当日凌晨2点16分,林执开车接了他从广州白云机场回佛山市,行经广州市荔湾区内环路A线监控0550号杆南侧道路时,与一辆牌照为粤A0224V的本田奥德赛商务车发生抢道,该车多次在林执车前急刹车并故意堵住道路不让其超车。途中气愤不过的牛志玉拿起矿泉水瓶扔到本田车玻璃,而后对方停车,林执也停车后下车,双方发生激烈争吵,并发展到打斗。牛志玉见状下车帮忙,期间林执被对方击倒在地上,牛志玉又与对方打了两分钟左右双方才停下来。这时候,牛志玉赶忙去查看倒在地上的林执,发现其右耳孔内不停出血,后脑部位也不停的出血。“我看见对方车主将一件像棒球棍样的东西,有可能是车头锁,丢进他车里,然后就报警了。”当时来不及多想的他赶紧扶起躺在地上的林执,用纸巾捂住其后脑的伤口。 
   
        牛志玉告诉记者,交警到达现场后,因为不属于交通事故,没有进行现场勘察与询问。也没有呼叫120到达现场救治,和通知当地派出所处警,便让双方各自开车离开了现场。
   
        根据牛志玉陈述,随后林执继续开车,将他送到了入住酒店,此时已是凌晨3点左右。“到了酒店他的耳朵和脑后还在不停流血,还有水一样的液体。”感觉到林执伤得不轻,牛志玉劝他去医院治疗,遭到了林执的拒绝。虽然感觉林执当时反应有点迟钝,但是意识还算清醒,牛志玉索性也没再多说。“直到早上6点,接到林执家人的电话称他被送到医院抢救,我才知道出大事了。马上打车赶过去,将事情的经过告诉了他的家属。” 

        谁也不知道,送完牛志玉到宾馆之后,是怎样自己开车回家的。

        警方被指隐匿嫌疑人犯罪前科
   
        4月25日早上8时07分,林执的家属报警。
   
        佛山市110指挥中心转交广州市荔湾区南源派出所接案。随后,派出所民警依法询问被害人家属、证人牛志玉,并派员与牛志玉去事故现场进行现场勘查搜索证物,提取物证(地面血迹及沾有原告血迹的纸巾),由于案情重大,4月26日10时,将此案移交至广州市公安局便衣支队办理。

        由于颜海瑞要24小时照顾卧床的林执,因此案件由外甥卢喜负责代理。卢喜和林执都是广东省阳西县儒洞镇石楼村人。从小,舅舅就是他的榜样,卢喜也是一直跟著舅舅做生意,“真的是手把手把我带出来的。”让卢喜印象深刻的是,每年春节回老家,舅舅总会给村里的五保户送去红包,很多年这个习惯都没变过。如今,看著开朗的舅舅变成了植物人,“心里难受得慌”,他下定决心要给舅舅讨个公道。
   
        而也是从这时候开始,一件件蹊跷事情的发生,让卢喜开始对案件侦查过程产生了质疑。
   
        5月3日,卢喜接到便衣支队办案民警的电话,告知家属已把嫌疑人抓捕归案,现关押在看守所。而根据后来支队出具的到案经过材料上显示,公安机关是在2016年5月6日2时许,在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江高派出所将嫌疑人传唤至公安机关做进一步调查。
   
        5月13日,广州市公安局以故意伤害罪向检察机关提请逮捕。而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以此案事实不清楚,证据不足为由,不予批捕。支队于5月19日将被告陈伟海取保候审。
   
        这让之后收到消息的卢喜及辩护律师陈昌野摸不著头脑。卢喜前往检察院咨询,被要求出具立案告知书,卢喜纳闷,自己并没有收到任何告知书。“我说没有告知书,他们说这绝对不可能。”于是,卢喜才又折回便衣侦查支队要求出具立案告知书。“也就是说,从4月26日案件移交到便衣支队后,期间接近三个月的时间里,我们家属都没有接到立为刑事案件的通知书。” 直到7月19日,支队才出具了两份立案通知书,但要求卢喜倒签日期为4月28日。此举被卢喜拒绝,“什么时候拿到的立案通知书就该签什么时候的日期。”随后,支队又出具了两份签名及日期均为空白的立案告知书,遭到卢喜的争辩之后,这才出具了两份日期为2016年7月20日签收的告知书。
   
        通过在检察院调取事件证宗,卢喜发现,这本卷宗证据材料里,支队不仅将被告陈伟海有犯罪前科记录的身份隐匿,并且在呈捕时此案的现场勘查、法医鉴定、医院诊断证明、伤者病例、现场报警录音、现场处警交警的询问笔录等人证物证的关键证据,支队并没有进行提交,导致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不批捕。

        律师:量刑不当
   

        作为此案原告的辩护律师,陈昌野认为此事很不可思议。他告诉记者,在报警受案后,办案人员没有依法及时调取监控向知情人取证,也无收集医院检验、诊断证明、CT、病例为依据,及时作出鉴定,更没有按程序告知家属,取得家属签名,而且在卷宗的证据资料里,很多证据材料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有修改痕迹。“例如涉案人员查询情况登记表里,一份电脑打印的综合查询违法记录里标注了陈伟海曾经有劳教记录,而另一份手写的却抹去了犯罪前科的记录。两份文件竟盖印了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章。”(下接第1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