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局地地下水超采问题仍突出

       11月22日召开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中国水利部副部长魏山忠对外表示,中国局地地下水超采问题仍突出,地下水超采区总面积达28.7万平方公里。


       魏山忠对将于12月1日实施的《地下水管理条例》的相关背景和内容进行介绍。


       他表示,中国高度重视地下水管理和保护,水利部会同有关部门,先后组织开展了划定地下水超采区、建立地下水取水总量和水位“双控”指标、实施南水北调东中线受水区地下水压采、推进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等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国地下水年开采量,从2012年达到最高1134亿立方米后,2020年回落至892亿立方米。


       在取得成效的同时,魏山忠坦言,当前,中国地下水保护利用还存在两方面突出问题。


       一是局部超采严重。目前,全国21个省区市存在不同程度的超采问题,个别地区甚至存在开采深层地下水问题,地下水超采区总面积达28.7万平方公里,年均超采量158亿立方米,其中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问题最为严重。超采导致地下水水位下降、含水层疏干、水源枯竭,引发地面沉降、河湖萎缩、海水入侵、生态退化等问题。


       二是污染问题突出。城镇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排放、农业面源污染导致地下水污染。根据《2020年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以浅层地下水水质监测为主的10242个监测点中,Ⅰ-Ⅲ类水质的监测点只占到22.7%,Ⅳ类占到33.7%,Ⅴ类占到43.6%。除水文地质化学背景影响外,污染是影响地下水水质的主要原因。地下水更新慢,超采、污染问题治理修复难度大。


       为保障地下水质量和可持续利用,水利部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地下水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于9月15日在国务院第14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


       “《条例》作为中国第一部地下水管理的专门行政法规,将为强化地下水管理,防治地下水超采和污染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魏山忠表示,水利部将加快开展新一轮地下水超采区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