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一动物员负责人非法收购珍贵野生动物被判刑

       新华社兰州电(记者 张钦)甘肃省天水城市动物园总经理吕某因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近日被当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3000元。  


       吕某经营动物园多年。2016年11月,他考虑到动物园内动物“老龄化”比较严重,便联系河南省新野县的养猴人张某购买猕猴。收到付款后,张某将两只猕猴于11月5日交由当地一辆从河南省南阳市发往青海省西宁市的长途客运大巴车负责托运。途中,大巴车遇到陕西警方检查,两只猕猴被查获,警方立案侦查。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确认这两只动物是猕猴,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