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阻挡消防车被处罚”一点也不冤

       众所周知,消防车属于特种车辆,尤其在执行紧急任务时,保障消防车通道畅通非常重要。因为消防车开展紧急救援时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在危急时刻,一秒钟都弥足珍贵,不容等待。


       然而,近日,相继发生两起阻挡消防车通行的事件:一起是9月26日晚,在广西柳州,一辆消防车在拉响警报前往救火时,被一辆红色轿车挡在后面,消防多次鸣笛请求避让,但轿车仍没有主动避让,消防救援车被阻挡约5分钟。另一起是9月28日下午,接到报警后,南昌市3辆消防车20名消防员赶赴救援现场的路上,被一辆私家车阻挡,该车驾驶员无视消防车持续鸣笛警示,一路缓慢行驶,且多次故意减速刹车,在400米的路程中阻碍时间长达1分钟。好在消防人员处置及时,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其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早就明确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严重者甚至会被拘留。同时,我国《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三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即(九)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所以,少数驾驶员阻挡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不管有意还是无意,既是不文明行为,也是与交通法规相违背的违法行为。因此,两位驾驶员被处罚,于法有据,一点都不冤枉。

      

       同时,如何杜绝“阻挡消防车”等违法行为呢?一方面,广大驾驶员要加强自律,严格按照交通法规的规定文明驾驶,尤其在遇到紧急救援车的时候,要及时让行,这既是每位驾驶人和行人都应该做的,也是避免违法遭受不必要处罚的有效措施。另一方面,面对少数驾驶员不及时避让执行任务紧急救援车辆的行为,我们要敢于投诉、举报,让任性驾驶员受到应有惩罚,使他们最终得不偿失,从而倒逼他们文明、安全驾驶。█刘纯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