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生而不养被撤销监护权

       6月1日,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正式实施,为未成年人筑起了更加坚实的“篱墙”。这一天,四川省蒲江县检察院引用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条款,支持民政部门向法院申请撤销晓明父亲的监护权。法院当庭宣判,撤销了晓明父亲的监护权,由蒲江县民政局作为晓明的监护人。


       9年前,晓明的父亲在网上认识了一个不知道真实姓名的女子,同居后女子用冒用的身份证生下晓明,又在一年后跟随新认识的网友离去,从此音讯全无。晓明2岁时,父亲将他送到好心人张叔处寄养,从此再未过问他的生活。张叔非常关心晓明,但因晓明是非婚生子,母亲身份不详、父亲下落不明,无法为晓明办理户口,更无法将晓明送到学校读书。


       2020年初,蒲江县检察院在获悉晓明已年满7岁,却因没有户口无法入学的情况后,多方协调,帮助晓明上了户口,让他如愿入学。


       然而,晓明的父亲仍不履行监护职责。在学校里,部分同学也因为身世问题欺凌、嘲笑晓明。为让晓明找到家的归属感,蒲江县检察院援引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支持起诉,由民政部门申请法院撤销晓明父亲的监护权,并联合社会各界,帮晓明寻找合适的寄养家庭。


       为让像晓明一样有着不幸身世的未成年人第一时间得到关心与帮助,蒲江县检察院加强部门协作,畅通信息通报渠道,动态掌握留守儿童、特殊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名单。该院还联合县委政法委、团县委、县关工委、县教育局开展了“亮晶晶·昱辰工作室”两法服务月法治进校园活动,深入实验小学、鹤山初中等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对预防校园欺凌和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进行宣讲。


       为呼吁整个社会一起来关爱像晓明这样的孩子,该院拍摄了微电影《晓明的心愿》,记录这个男孩求学之路的曲折;拍摄MV《太阳》,讲述不同社会角色的人们对男孩释放善意的暖心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