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九龙县建设项目野蛮施工万方弃渣倾倒入河被点名曝光

       6日,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曝光省级环保督察第三批典型案例,甘孜州九龙县建设项目野蛮施工,万方弃渣倾倒入河被点名曝光。通报指出,甘孜州九龙县隆之汇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国家畜禽遗传九龙牦牛保护与利用暨屠宰基地项目,手续不全、违规建设、野蛮施工,擅自将近万方弃土弃渣倾倒入九龙河羊房沟河道;九龙县水利局重审批轻监管;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缺乏监管;有关河长对弃渣下河问题视而不见。


       九龙县隆之汇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国家畜禽遗传九龙牦牛保护与利用暨屠宰基地项目,位于九龙县荞棚子,九龙河羊房沟段河道旁,项目总投资2100万元,施工单位为福建省泉州市东海建筑有限公司。


       项目在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水土保持手续的情况下,于2020年12月17日开工建设。至督察组进驻,项目已完成土石方开挖、道路平整,宰杀车间等主体工程和生活楼等配套设施已启动实质性建设。


       该项目于2021年3月取得水土保持方案报告批复,明确工程产生的弃土弃渣在施工场地内临时堆放,并用编织袋装土作临时挡墙,工程无外弃土石方。督察发现,2021年3月,施工单位将近万方弃土弃渣倾倒入河长制公示牌(编号:5133240048)旁的九龙河羊房沟河道,侵占河道,影响行洪安全,雨季水土流失隐患突出。


       督察组认为,施工单位未落实建筑工地“六个百分百”要求,大量裸土未覆盖,无进出车辆冲洗设施,无防尘喷淋措施。2021年4月12日,甘孜州九龙生态环境局对该项目随意倾倒施工生活污水的违法行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但施工单位依旧我行我素,将施工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就地挖坑倾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