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数据看“十三五”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

       “十三五”时期,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十三五”规划主要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向前迈出了一大步。李克强总理在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十三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的历史性成就。十组税收数据充分反映了这一点。


       五年新增减税降费合计超7.6万亿元 宏观税负逐年下降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要落地生根,让企业轻装上阵。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晒出2020年减税降费成绩单,全年为市场主体减负超过2.6万亿元,其中减免社保费1.7万亿元。税务总局统计数据显示,“十三五”时期,五年新增减税降费规模合计超过7.6万亿元。


       “十三五”时期,党中央、国务院精准实施经济逆周期调节,有序推出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2016-2018年,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简并和降低增值税税率、提高个税减除费用标准等。2019年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2020年又出台7批28项税费优惠政策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随着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落地,2016-2019年,我国宏观税负(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占GDP比重)分别为17.47%、17.35%、17.01%和16.02%,2020年进一步降至15.2%,比“十二五”末2015年的18.13%降低近3个百分点。


       支持创新减税累计超2.5万亿元 培育壮大新动能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自主创新是推动高质量发展、动能转换的迫切要求和重要支撑,必须创造条件、营造氛围,调动各方面创新积极性,让每一份创新活力都能充分迸发。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十三五”时期,我国创新型国家建设成果丰硕。近年来,支持科技创新的税收政策不断优化完善,税收鼓励创新的力度不断加大,有力促进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引导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为助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和创新型国家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税收数据显示,“十三五”时期,我国鼓励科技创新税收政策减免金额年均增长28.5%,五年累计减税2.54万亿元。税收优惠更多惠及制造业和高技术服务业,制造业、信息传输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三大行业享受减税额合计占比近九成。


       从细分数据来看,全国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企业户数由2015年的5.3万户提升至2019年的33.9万户,五年间扩大了5.4倍;减免税额由726亿元提升至3552亿元,2020年达到3600亿元,年均增长37.8%。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力度持续加大,有效激发了企业研发投入力度和创新活力,全国研究与试验发展(R&D)投入经费从2015年的1.42万亿元增长至2020年的2.44万亿元,年均实现两位数增长,成为世界第二大研发经费投入国。


       “十三五”时期,包括税收优惠在内的各项政策扶持力度的持续加大,有力促进新经济新动能蓬勃发展,推动现代产业体系加快构建。税收数据显示,数字经济相关行业快速成长,2016-2020年,税收年均增长7.2%,快于全国总体水平3个百分点。增值税发票数据显示,“十三五”时期,核心基础零部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和产业技术基础等“四基”产业龙头企业销售收入从2017年的1.09万亿元增加至2020年的1.47万亿元,年均增长10.8%。我国高技术产业销售收入年均增长21.3%,高于全国总体水平5.1个百分点,其中高技术服务业销售收入年均增长28%,高于全国总体水平11.8个百分点。


       绿色税收体系不断完善 重点税源企业综合能耗强度下降6.6%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推进绿色发展,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总结了“十三五”时期我国绿色发展的成效,指出我国污染防治力度加大,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显著提升,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在推动绿色发展的过程中,绿色税收体系发挥着重要作用。“十三五”以来,聚焦落实新发展理念,我国加快推进资源税和环境保护税改革,促进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企业清洁节能生产,并先后出台支持减排税收减免、设备投资税收抵免等一系列优惠政策,引导企业加大绿色投入、主动绿色转型,推动绿色产业加快发展,助力美丽中国建设。


       2016年7月,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全面推开,建立税收与资源价格直接挂钩机制,更好发挥了税收调节功能,促进了资源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十三五”时期资源税收入共7509亿元,比“十二五”时期增长62.3%,其中2020年为1755亿元,比2015年增加720亿元,年均增长11.1%。特别是水资源税改革优化了用水结构,有效抑制地下水超采。2020年,北京、河北等10个试点省份取用地下水水量占总水量的比例为33.5%,比改革前2016年的41.5%下降8个百分点;试点省份2020年超采区地下水计税取水量较2016年下降19.3%;改革以来,试点省份超过8000户纳税人不再抽采地下水,转用地表水或自来水,关停自备井超过1.4万余眼。


       新开征的环境保护税建立了“多排多征、少排少征、不排不征”的税收调节机制,并对低标排放、集中治理给予税收减免激励,有力促进生态环境改善和绿色发展。自2018年开征至2020年,环境保护税累计完成631.5亿元。2020年,缴纳环保税的纳税人主要大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较改革前2017年分别下降42.5%、28.7%;主要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较改革前2017年分别下降54.5%、35%。


       税收数据显示,“十三五”时期,全国落实包括环保设备在内的投资抵免政策减免企业所得税金额从2015年的23.3亿元增加到2019年的33.5亿元,2020年预计达到35亿元,年均增长8.5%。该政策有效引导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和环保设备的投入,2017年以来全国企业购买环保设备发票金额年均增长14.6%。支持减排税收优惠减税金额2019年增长7.2%,2020年增长6%,与此对应,全国重点税源企业的综合能耗强度(每标准煤/营业收入)同比下降6.6%,一增一降反映引导环保的税收减免政策正向激励作用逐步体现,有效发挥了税收杠杆在控制污染物排放方面的积极作用。


       扶贫帮困的税收优惠年均增长超30% 助力决胜脱贫攻坚成效显著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庄严宣告,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十三五”时期,税务部门聚焦易地扶贫搬迁、贫困人口就业、扶贫捐赠等脱贫攻坚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不断加大税收政策支持力度,充分释放减税降费红利,支持脱贫攻坚税收优惠政策减免金额从2015年的263亿元增加到2019年的742亿元,2020年达到1022亿元,年均增长30.6%,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积极贡献税收力量。


       在各项精准扶贫政策助力下,脱贫攻坚成效显著,贫困地区经济加快发展。从增值税发票数据看,2016-2020年,832个已摘帽国家级贫困县企业销售收入保持较快增长,年均增速达14.6%。其中,2016-2018年增速分别为18.6%、11.7%和8.5%,2019年增速提升至18.7%,2020年虽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但仍保持15.9%的水平,比全国企业平均水平高9.9个百分点,反映出已摘帽贫困县企业发展态势良好。


       税收数据显示,扶贫龙头企业发展势头良好,2016年以来,扶贫龙头企业实现利润总额年均增长43.9%,户均实现利润额从2015年的108万元扩大至2020年的673万元;企业销售利润率从2015年的10.4%提升至2020年的15.4%,其中制造业、批发零售业分别从9.5%、3.3%提升至9.9%和4.3%。从年盈利超千万元的扶贫龙头企业数量看,2020年户数是2015年的5.1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