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曝法院在通知开庭22天前就做出判决 官方:日期打错了

       华夏早报讯(灯塔新闻记者 董哲)开庭通知书显示,10月30日,本来是一宗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代理律师银立中和他的当事人出庭应诉的日子,但是早在22天前的10月8日,关于此案的判决书却已经出来了。面对这样一份“早产”的民事判决书,银立中律师和他的当事人哭笑不得。

       华夏早报-灯塔新闻在一份《湖南省邵东县人民法院出庭通知书》(现为邵阳市代管的县级邵东市)中看到,该通知书称,“我院受理原告郭军良等五人诉曾汉云、杨洋、曾凯、平乐县云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决定于2019年10月30日上午10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特此通知。请准时出庭参加诉讼。此致银立中律师。”落款日期是2019年9月18日,日期上盖的是“邵东县人民法院”的公章。

       而在一份湖南省邵东县人民法院出具的编号为(2019)湘0521民初2019号民事判决书中,记者看到该判决书的日期为2019年10月8日,日期上盖着“邵东县人民法院”的公章。此份民事判决书正是对上述出庭通知书中民间借贷纠纷案进行的判决。




邵东市人民法院2019年9月18日发给律师的《开庭通知书》,显示10月30日开庭。

       细心的网友对比一下发现了其中的破绽。“为什么通知10月30日开庭,10月8日就已经做出了判决?”“庭都还没有开,判决已经提前二十二天出来了,这乌龙摆的有点太大了吧!”除了案件当事人以外,不少网友对这种日期上有明显出入的判决书和通知,表示不解。

       华夏早报-灯塔新闻记者在上述民事判决书中看到,该判决书对法院审理过程进行了阐述。该判决书第二页称“本院于2019年5月15日受理后……于6月17日和9月30日公开开庭进行审理。”

       到底是2019年9月30日开庭,还是法院书面通知中所说的2019年10月30日?华夏早报-灯塔新闻联系上主审该案的邵东市人民法院法官刘玉石。刘玉石称,开庭通知书上的时间的确是打错了,应该是9月30日,也是第二次开庭的时间。“当天发现错误后,他就打电话联系了银立中律师,但是他当时出差,就没有到庭参加诉讼。我当时问他需不需要延期开庭,他也说了不用。”

       “这个案子本来6月17日已经开过庭的,9月30日那天只是改了案件的审理程序,由简易程序改为普通程序。”刘玉石说,9月30日开庭之后,10月8日打印的判决书,然后再送达双方当事人手中,整个审理过程有录音录像,并都记录在案。

       11月6日,华夏早报-灯塔新闻记者多次拨打邵东市人民法院办公室电话了解情况,但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记者发稿前,再次联系上邵东市人民法院法官刘玉石,其表示,日期打印错了并不影响案件判决,也不会损害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因为案件事实在第一次开庭审理时已基本查清。如果当事人认为(打错日期)法院程序上有错误,该追究责任就追究责任,该改正错误就改正错误。“目前被告人已于11月6日递交了上诉材料,意味着案件已进入二审阶段,如果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我们程序上错误,或者判决不当,可以改判,也可以发回重审。”




邵东市人民法院2019年10月8日作出的民事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