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墓地才能开死亡证明?公共服务不该沾染商业味

       近日,江苏连云港灌云县下车镇有居民实名举报,今年3月他的父亲去世后,在当地医院申请死亡证明时却遭到了拒绝。医院要求必须先购买墓地并提供购买凭证后,才能开具死亡证明。由于缺少死亡证明这一关键文件,逝者的遗体无法火化,家属最终不得不向镇民政办支付3800元墓穴费用,而这项费用并非由专门的工作人员收取,而是由殡葬车司机代收,且只给了一张手写收据。(9月3日极目新闻)


       死亡证明是后续办理遗产继承、注销户口等一系列手续的基础,其重要性不言而喻。通常情况下,医院给逝者家属开出死亡证明是自然而然、顺理成章的基本公共服务,一般不会有什么障碍和麻烦。然而,在下车镇,这一基本公共服务却被附加了不合理的前置条件。开死亡证明得先买墓地的做法,属于变相捆绑销售和强制提供服务。这种将商业利益凌驾于人性关怀之上的做法,使得本应纯粹的公共服务蒙上了浓厚的商业味,严重违背了公共服务的初衷和原则,也暴露了个别地区在殡葬管理服务上的存在的严重问题。


       尤其令人不安的是,家属在被迫购墓的过程中,也遭遇了诸多不规范和随意性的操作。比如,购墓费并非由专门的工作人员收取,而是由殡葬车司机代收,且收款方也没有提供规范的票据。这种缺乏透明度的做法,容易引发公众对于乱收费、私吞款项等问题的担忧。


       对变相捆绑销售和强制提供服务等殡葬乱象,当地不是没有警惕过。据公开报道,2023年清明节前夕,江苏省有关部门就专门发布提醒函,要求各殡葬服务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捆绑、分拆、搭售、强制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但从现有情况来看,这一要求被一些殡葬机构忽视,看来殡葬乱象的整治和殡葬服务的监管还需要更给力。一方面,有关部门需要加强监管,规范服务,确保殡葬服务的公益性质不被扭曲;另一方面,应尽可能寻求殡葬服务市场化与公益性的平衡点,保障逝者和家属的正当权益不受损害。


       殡葬服务是基础民生工作,是保障群众“逝有所安”和体现公共服务的重要方面。因此,殡葬服务必须始终坚守公益性质,做到以人为本。唯有如此,公共服务才能维系其应有的温情与色彩,确保生命旅程的终点同样充盈着温情与尊重,使逝者长眠安息,生者顺遂安心。■王麓民